今天,青岛新闻网记者从青岛城管部门获悉,自开展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建设美丽青岛三年行动”以来,全市城管(综合)执法部门,按照《方案》要求迅速行动,全力推进户外广告整治拆除工作,为维护公共安全、提升户外广告及牌匾设置奠定良好基础。
重点拆除九类商业户外广告
据了解,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建设美丽青岛三年行动”要求有关部门重点拆除建(构)筑物楼顶广告,建(构)筑物外立面广告(包括贴膜广告);拆除占用绿地、道路等设置的落地广告(包括长期占用人行道停放的机动车辆车体广告);拆除影响交通安全、消防安全、电力设施安全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;拆除存在光污染,影响市民正常工作、生活的广告设施;拆除违规发布广告,造成恶劣影响的广告设施;拆除横幅、充气物、漂浮物等广告设施;拆除各类停车场出入口道闸广告;拆除设置的大型高立柱广告(高炮广告),包括青银高速路、环湾大道、重庆路、黑龙江路、流亭机场周边及市区主要道路等大型高立柱广告;拆除违反一店一招要求设置的门头牌匾。由单位、学校、医院等部门设置的违法广告(含门头牌匾)一律自行拆除。